关于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、 先进个人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公示
根据国家民政部《关于评选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的通知》(民电〔2020〕135号)和省民政厅《转发民政部关于评选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的通知》(辽民传字〔2020〕114号)要求,经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,现将我市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。
1.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:丹东市养老院
2.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:唐杰(丹东市元宝区民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)
3.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拟推荐对象:
荣金生(丹东市振兴区纤维街道福春三社区党委书记、居委会主任)
徐晶(丹东市元宝区兴东街道丹建社区书记兼居委会主任)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0日)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,请以电话、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丹东市民政局机关党委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联系电话:
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0415-2170221
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0415-2179010
电子信箱:mzjzzc@163.com
通信地址: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
邮政编码:118000
丹东市民政局
2020年11月3日